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管理规章制度1一、本办档案材料(包括音像档案资料,下同)由综合科和有关业务科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存放。
二、档案的收集、整理、移出、销毁必须按《档案法》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擅自销毁或出售档案。
三、凡是调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提供查阅。
四、档案必须在档案所在科室内查阅,不得出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借、复印、抄录等,须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严禁档案使用者私自抄录、复印、涂改、拆开、撕毁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调阅者归还档案时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六、本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杜绝档案中机密文件和材料遗失、泄密事故的发生,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存放处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档案要井然有序,排列有系统化,以便调阅。
八、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管理规章制度2一、超市日常工作制度
1、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为宾服务
2、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明码标价
3、诚实守信,保质保量,不得出售有害产品
4、遵守纪律,做到不旷工、不早退、不迟到、不擅离职守
5、及时对商品进行整理,保证产品陈列美观
6、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经验
7、交接班时,做好物品盘点工作
8、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评价
二、超市商品保管制度
1、根据商品的储存条件,分类进行保管。
2、统一货物编码,标明商品存放的精确位置,并以明显的字迹将编码标明于货位、货架上。绘制库房商品储存位置平面图,以便全面反映库存情况。
3、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消除导致商品腐烂、变质等隐患
4、控制库房温湿度,在库房内设置温湿度计,利用密封、吸潮、通气等方法加以调节,以适应保管商品的需要。
5、经常检查库存商品,及时发现在存储过程中数量、质量的变化情况,采取措施加以预防。
三、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营业场所环境卫生。
2、根据商品的性质,清理商品上的灰尘
3、清洁卫生后,必须把商品迅速整理、摆设、陈列好。
4、服务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避免吃生葱、生姜等异味实物上岗。
管理规章制度3一、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统一公司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暂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集团总公司、集团下属分公司及合资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于餐费补贴管理的相关规定。
2、办公室职责:负责全体员工餐卡的及时发放、补办、销卡。
3、信息部职责:负责按照本规定对员工餐卡进行餐补充值,回收并核算离职员工餐卡余额。对不符本规定而出现的误充值、漏发、离职超额消费等情况,有权追究相关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应餐费补贴,超过3个工作日内未退还的,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4、财务部职责:负责员工餐卡充值的复核与监督工作。
5、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本办法严格核实公司全体员工的餐费补贴发放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核实,有权在次月应发工资扣除相应餐费补贴。
四、条件、标准及形式:
(一)发放标准与形式:
1、不分级别,凡在20xx年5月1日前(不含当天)入职的员工均予以发放餐补,但出现下列情况时:
(1)月初(1-9日)入职的员工全额发放本月餐补;
(2)月中(10-19日)入职员工按当月餐补的50%发放;
(3)月末(20-31日)入职的员工于次月发放餐补。
2、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雇佣合同的正式员工发放150元/月/人的餐费定额补贴,以福利方式发放至个人工资卡中(与工资同期发放)。
注:员工可自主选择就餐方式,实行餐费费用包干制,节余部分个人享有、超支部分个人承担。
(二)用餐标准:
就餐以“成本”定价,原则上不得高于12元/日的标准:
1、早餐标准:2元(如稀饭、2个馒头、素菜等);
2、中餐标准:5元(如1份荤菜、2份素菜、米饭、汤等);
3、晚餐标准:5元(如1份荤菜、2份素菜、米饭、汤等)。
注:具体内容详见食堂管理规定。
五、餐费补贴规定:
1、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基层单位检查或配合工作的,原则上由基层单位负责安排工作餐,按基层单位标准由个人承担餐费。
2、如遇外界环境因素限制餐费补贴必须超支的特殊情况(如因公出差误餐的而在外就餐或业务招待等情况),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之后超出补贴费用参照《出差管理办法》或《业务来客接待办法》视情给予报销,填制费用报销申请单时,需填写情况说明。
3、有旷工情况的员工,取消餐费补贴;餐费补贴因请假、出差餐费已报销的员工,倒扣当日餐费补贴。
4、长期驻外或出差的员工,因已享用公司驻外、出差等相应补贴的,公司将不予发放驻外或出差期间的餐费补贴。
5、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照员工实际出勤及误餐情况进行认真审核,避免多报或漏报现象出现。报销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销。
6、对于弄虚作假,虚报餐费补贴者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结算流程
各单位食堂就餐应使用卡机,采取预充值形式(每月5、15、25日分3次充值);不具备卡机的单位,采取员工预交伙食费的形式(每月1日充值),所有充值款全部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根据实际情况以预付款形式支付给各单位食堂,差额部分每月末结算(具体内容见食堂管理规定)。
七、报销范畴:
1、集团公司各单位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仅每月按照出勤消费人次给予就餐补贴,对食堂大米、菜油、煤气、荤菜、素菜、佐料等“成本”费用一律不予列入报销范畴(或作为上限标准据实列支)。
2、对于食堂人工工资、水电、设备等由公司承担,每月列入报销范畴。
3、对5人以下(含)的单位原则上 ……此处隐藏11299个字……>
第五条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难的,由企业与劳务人员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国情,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派人单位为外派劳务人员保留工作岗位及仍在国内享受的某些福利待遇。
第六条外派劳务人员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均由外派劳务人员按实际付费金额自行负担。
企业可预先收取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未用完部分应如数退还,超额部分由外派劳务人员补交。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企业已支出的费用。
第七条企业收取的服务费已包括企业在国(境)内、外管理外派劳务人员的费用,企业不得在收取的服务费及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外,以任何理由另行收费。
第八条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未能履行、部分未能履行、雇主拒绝或拖延支付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所得,如非因外派劳务人员责任造成,企业应负责交涉。交涉不成,企业除按比例减收或退还服务费外,还应按执行合同时间比例赔偿劳务人员负担的第六条规定的各项费用。
由外派劳务人员违反劳务合同引起的上述后果,外派劳务人员则无权要求减收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及其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九条外派劳务人员按约定缴纳服务费后的工资净额及奖金、加班费等归外派劳务人员所有。雇主通过企业支付的,企业应及时支付给外派劳务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支付。
第十条为保证外派劳务人员履行劳务合同,企业可以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不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总额20%的履约保证金。
外派劳务人员履行了劳务合同并按期回国的,企业应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外派劳务人员未能履行劳务合同或滞留不归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不得早于外派劳务人中取得出国签证的时间。
第十一条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应就上述事项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向外派劳务人员出示同国(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外经贸主管机关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吊销外派劳务经营许可证,乃至终止、取消经营权等处罚。企业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如数退还外派劳务人员,无法退还的应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过去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改按本规定执行。
管理规章制度15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外出办公人员)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以书面形式作出计划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各方面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售后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同行的销售和客户的现况使用资料。
第九条公司营销或企划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对于有希望的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事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把客户明细情况做详细分类,以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事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应多次拜访有需求的客户,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应携带名片、产品情况名录等,以便推销。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之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经理出面解决。
第二十一条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二十二条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金额记入分户账目,将应收账款单据送各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一起,为避免混淆。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经办人分发给各部门销售人员,但须在财务签收。
第二十五条外勤营销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第二十六条销售人员须将收款情况,报知财会部门。
第二十七条销售人员应定期告知财务“未收款项目”,财会部门核对。
第二十八条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报表”中,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报告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二十九条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客户报告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三十条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须填具有关申请(如车辆使用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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